| yulei's profile记忆力越来越差,我怕有天把一切都忘了PhotosBlogLists | Hel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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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忆力越来越差,我怕有天把一切都忘了June 03 20周年如果不是贾唯blog上的那首歌,我都差点忘记了
惭愧,也很是吃惊,原来这么就20年了。
沉默的,几乎已被忘却的
然而更可悲的是,与其说如今的这一代青年“不记得”,莫不如说他们“不知道”——
一个国家,一个民族,一个人,若不敢面对自己的过去,承认那些客观发生过的事情,那么他又该如何面对将来?
我期待有一天,大家可以来纪念这一天,即使只是为消逝了的生命。
May 12 公司文化这个世界,先是有了公司,然后有了想装文化的公司,最后就有了公司文化。于是下面两句话就巨大的印在我们办公室的墙上——
when you can't be dead.
go to die
我每天经过,心里都肃然起敬。
May 09 悟道老板为什么是老板呢?因为他总有让你浑然顿悟的地方!以下就是我最近从他那里学到的——
首先,客户是最大的
其次,老板肯定是正确的 最后,如果老板的idea在客户那里卖不出去,那一定是因为你没有理解、执行好!! 贴与奋战在广告前线的同志们共勉。
February 25 我真是太有才了!(又是一篇考古贴哈,我2007年3月的辞职申请)
辞。词
用最简单的一句话,就是:我要辞职 用新月派诗人的话,就是:轻轻的我走了,正如我轻轻的来 用章回体小说的话,就是:故事始于2005年5月间,也就是700多天前 用古代诗人的话说,就是:多情自古伤离别,更那堪、冷落清秋节 用英国的谚语来说,就是:It is the unforeseen that always happens. …… 然而无论是哪句话,什么理由,用何种方式说出来,今天都要百感交集地离开这个我曾经付出过两年青春的热土。在省广的人和事,曾经拥有的欢笑与收获,甚至一些不起眼的点点滴滴,都记录着大家真挚的情感,和我自己不可忘怀的成长。 很多年以后,在回顾自己的广告生涯时,我将会想起,在东风东路754号与一众省广同事打拼的日子。
February 22 大伙都来讲笑话话说,这个其实已经是08年的段子了,不过现在才有闲情记录下来。 事情是这样的,08年年末,公司内部搞了个copywriter task:给一张图片配50句不同的标题。大意就是评测一下6个文案的创意思维之类的。 图片是一个装13的男人站在山峰顶上,隔壁有一辆车。色调乍亮还暗的装得挺高雅,相信大家都不陌生,这就是国内汽车广告一贯的路子嘛。不过这也好,画面越平平无奇,文字就越多可能嘛。于是大家冥思苦想胡诌乱造生安白造忙里偷忙里折腾出50句了,然后是贴在大会议室给大家鞭尸。 老板对其中一句挺感兴趣——“日出,你今天迟到了”——觉得那意境啊,角度啊都挺有意思的,他赞美了一下a同学(注,a同学不是我)后说:“不过日出这两个字呢,可能要再斟酌一下,或者改成太阳啊什么的,会不会更贴切。又或者可以做个创意的系列稿,第二天就出’太阳,你又迟到了之类’” …… 会后,b同学(注,b同学也不是我)灵光一现,完美的修改了这句文案——“日,你今天迟到了!” 于是“日,你今天迟到了!”,“日,你今天又迟到了!”就久久地回荡在某广告公司的上空~~~~~ January 24 最后的魔幻,最初的现实有些书是必须认认真真读下去,中间要克服自己的不耐烦和死去的脑细胞;有些书是读得挺愉快,中间断开看其他的去也可以顺利的接回来。
这两者之间有没有必然的价值之分?按理来说,没有;按我的阅读经验来说,有。所以结论就是,我跟道理之间,有区别,,,,,
罗嗦了那么多,主要是因为在这过年前的最后上班日,我实在闲得无聊,又不能走!好吧,讲回书本身——
《幽灵之家》被比较得最多的当然就是《百年孤独》。但掩卷之后,《百》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家族的跌宕起伏,《幽》给我印象是那些性格迥异的人物:埃斯特万,罗莎,克拉腊,布兰卡,阿尔芭……马尔克斯着力在时代与家族的变幻,我十年前看的,非常喜欢;阿连德则偏重在人物的性格塑造,日前刚看完,感觉是有点太刻意。例如克拉腊,本来是很完美的一个角色,但我无论如何却是喜欢不起来,感觉描写太表面化了。不知道这种评价跟我阅读的时间及经验有没关系,迟下有闲再读一遍《百年孤独吧》!
说说书中我觉得好的部分。在全书的后四分一(真理时代?),剧情急转直下,由魔幻的气息一下子跳到了冰冷的现实,这跟南美大陆开放较晚的历史估计是分不开的。阿尔芭后面对待胎中孩子的态度也很值得玩味:他可能是米格尔的孩子,也可能是众多施暴者的孩子;但他首先是我的孩子。这么一句话,简直就是大大提升了这本书的意义,正如最后看到马贡多的灰飞湮灭一样让人沸腾。
Ps.想从纯肥皂剧的角度来说说里面的情节,如果罗莎没有死,后面跟了埃斯特万,那估计是很般配的一对,两个人都会很幸福。 January 21 mogwai live@HongKong1月18号,去了香港看mogwai。话说,其实,我不见得有那么浓厚的兴趣,但是想到一来好久没去过香港,二来也免得以后大家都说好精彩的时候我遗憾,就去了。以下是网上抄来的演出曲目:
The Precipice
ps.在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念念不忘的居然是没买成的那件I.T格子斗篷,,,,,,,哎,伪音乐爱好者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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